广州贩毒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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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一元

  • 律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14401199710164293

  • 电话:18688395239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律师简介:

    丁一元律师, 丁一元 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区董事、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盈科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届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疑难复杂,民刑交叉,以及具有挑战性的新型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经济类、走私类、企业职务类等犯罪的辩护,先后为逾千宗刑事案件提供辩护帮助,成功办理了数百起无罪、死刑改判、免于刑事处罚、缓刑、减刑、不起诉、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案件。社会任职:九江学院客座教......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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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对于贩毒31克该判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7日 来源: 广州贩毒案件律师
[导读]:  丁一元律师,广州贩毒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丁一元律师,广州贩毒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

一、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

以贩养吸和贩毒两者的严重程度是一样的,因为从性质方面来说的话,他们两个都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但是也需要了解到的是不仅仅贩毒,而且自己也吸毒的话,可能也会面临着一个行政方面的处罚,所以叠加起来的话可能贩毒更重。

犯罪中使用的车辆是否作为作案工具没收是存在一定争议的,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是专门用于犯罪的车辆,应当认定为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而主要用作其他使用如日常生活中代步工具,偶尔使用的,不认为是作案工具,应当予以返还。

二、贩毒案件存在证据“六难”

证据线索发现难

贩毒案件尤其是零星贩毒案件,贩毒与吸毒人员之间通常采取使用交易暗号、运用电话手机等单线联系,双方都是贩毒活动的“受益者”,而不想暴露;无一般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事主的报案,几乎无犯罪现场和痕迹留下,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时间短,不易发现;家庭化、同乡化、集团化的贩毒情况日渐增多,吸贩交织以贩养吸,有的已形成较为固定的供需网络。

提取直接证据难

近年来跨地区、跨省的异地贩毒的现象突出,流动性大,贩毒人员常居无定所,多以出租屋为落脚点,利用假身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查获证据难。作为贩毒案件核心的不能缴获,除当场人赃俱获缴获的贩毒事实易于取证外,其他贩毒事实特别是正在寻找买方,准备交易之时被抓获,身上未缴获的案件证据难以收集。

固定贩毒嫌疑人供述难

贩毒嫌疑人对其贩毒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数量等最为清楚,可以提供确切的证据线索,是贩毒案件的重要证据。但其对贩毒事实往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存在着较大的虚假性;多数嫌疑人作案次数多,时间长,易有反复性,甚至出现前后供述自相矛盾的现象,致证据不稳定;嫌疑人为逃避罪责,在庭审中翻供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供述真伪难辩,难以固定。

形成证据锁链难

有不少贩毒案件是在交易尚未终了时被破获,涉及嫌疑人上线的证据,交易对方的证人证言、、毒资、称毒所用的天平等物证不易全面收集;有时交易对方素不相识,贩卖成功即分道扬镳,相关人的证据无从获得;贩毒尤其零贩毒次数频繁、时间跨度大,交易双方的语言在时间、地点、数量、具体情节上难以吻合;本身是消耗品,不易缴获,形成证据锁链难。

、毒资追缴难

贩毒者为逃避惩罚,常把交易地点选择在河边、湖边,案发时便将扔水里,被抓获后极力隐瞒的真正来源、用途、去向等,谎称是向不识之人购买,切断了线索,又是直接损耗性消费品,吸毒者吸食、注射后灭失,无从追缴。贩毒属于智能犯罪,毒犯常将毒资转移,对于以贩养吸的,毒资多被用于吸食。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贩毒的这样一种行为,会做出一个明文的刑法当中的承担,而吸毒的话,虽然说不触犯刑法,但是也是属于行政方面的管理范畴之内,必须要强制性的进行戒毒等。

对于贩毒31克该判多少年?

一、对于贩毒31克该判多少年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的危害

1、毁灭自己

不同的摄入体内,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以至死亡。此外,由于对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的影响,滥用可导致多种并发症的发生。

不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得吸毒者成为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为此失去工作、生活的兴趣与能力。长期吸毒精神萎靡,形销骨立,人不象人,鬼不象鬼。

2、危害社会

吸毒者丧失工作能力与正常生活,对吸毒者各种医疗费用,辑毒、戒毒力量的投入,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开展,这些都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贩毒是我国严格打击的行为;而且贩毒也会造成他人的生命安全,一般只要有贩毒的行为,不管克数是多少都会承担法律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贩毒的品种,还有贩毒的数量来进行给予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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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贩毒案件律师

律师:丁一元[广东-广州]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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